郑海平

郑海平

律师

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联系我们

个人履历

郑海平,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拥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职业法律博士(J.D.)学位,并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已翻译出版《比较宪法:高阶导论》等多部著作,在《法学评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论文,并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曾获北京市“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奖。

2004.9--2008.6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2008.8--2011.5 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UMKC)法学院/法律博士(J.D.)

2011.9--2013.9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宪法与行政法学)

2013.1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主要成就

· 2021年6月在校通识教育工作推进会上分享《中外法学经典导读》课程教学心得,并在北京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中荣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 在科研方面,主持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等科研项目。

· 在学术活动方面,2022年11月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就“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中的基本权利保护”主题发言,2023年5月在“数字中国与行政法学革新”研讨会上就“政府数字化的影响”进行主题发言。

· 获得第十届中青年宪法学者优秀科研成果奖(2019)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教学奖(2019年)等荣誉。

学术成果

译著

马克·图什内特:《比较宪法:高阶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亚当·斯密:《法理学讲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与冯玉军、林少伟合译)。

布赖恩·塔玛纳哈:《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论文及文章

《网络诽谤案件中“通知-移除”规则的合宪性调控》,《法学评论》2018年第2期。

《地方政府公开预决算是法定的义务》,《法治周末》2016年9月13日。

《互联网搜索服务,呼唤客观和公正》,《法治周末》2016年6月30日。

《公众人物言论自由的限制》,载韩大元主编《中国宪法事例研究》(第七卷),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美国最高法院的新判决:手机内容属于隐私,警察不得“无证搜查”》,载《人民法院报》2014年8月1日第8版。

《美国文化市场监管的经验及其启示》,载《浙江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第89-92页。

《“我们所憎恨的思想”——Snyder v. Phelps案评析》,载《判解研究》2012年第4辑,第226-36页。

《表达自由案件中的“公共论坛”原理——基于美国宪法判例的分析》,载《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5期,第117-25页。

代表性案例

当前律师尚未关联代表性案例,可在后台继续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