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功鹏

杨功鹏

副主任

北京研讼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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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履历

杨功鹏,北京研讼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曾在某检察机关公诉、反贪局工作6年,办理案件100余件,法律工作经验长达15年。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办理了多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包括安徽省前副省长倪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亳州市蒙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某受贿罪一案等省部级、厅局级和科局级领导的调查、取证和审讯工作。同时,杨律师担任多家司法考试(现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刑法学和刑诉法学专业课辅导老师,以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细致认真的工作作风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学习、工作经历

2011年至2015年

· 担任某检察院检察官,曾在反贪局、公诉科工作

· 多次被抽调担任专案组成员办理职务犯罪的各项工作

2015年辞去公职

2015年至2017年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刑法学硕士

2017年-2024年

·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24年至2025年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25年至今

· 北京研讼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

工作业绩

(一)检察官借调纪委期间查办案件(部分案件)

· 安徽省副省长倪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为主要办案人员全程参与了对倪某某的调查、取证和审讯工作。

· 亳州市蒙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某受贿罪一案,作为主要办案人员全程参与了对马某的调查、取证和审讯工作。

· 六安市经济开发管理区主任、党委书记董某和办公室主任杨某滥用职权、受贿、贪污、行贿一案,作为主要办案人员全程参与了对董某和杨某的调查、取证和审讯工作。

· 阜阳市颍东区某社会保障所副所长杨某某受贿、行贿一案,作为主要办案人员全程参与了对杨某某的调查、取证和审讯工作。

· 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某大队教导员李某受贿罪,作为主要办案人员全程参与了对李某的调查、取证和审讯工作。

律师辩护案件(部分案件)

· 李某某受贿案,局级领导,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将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项指控打掉。之后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部分意见,将受贿金额从 390多万元减少到200多万,最终仅判处有期徒刑4年。

· 陕西榆林崔某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在一审庭审结束之后接手本案,协助律所主任葛鹏起律师积极争取,最终法院认可辩护意见,成功将“滥用职权罪”去掉,实现了部分无罪的结果。

· 通辽地区某人大常委主任,正处级,受贿罪(2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850多万元)。经过积极争取,判处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 张某某,被指控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串通投标罪三项罪名。经过辩护协助律所主任葛鹏起律师积极争取,最终法院认可辩护意见,成功将“串通投标罪”去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最终仅被判处定罪免处,实现了部分无罪的结果。

· 刘某,北京市级监委专案,罪名受贿罪,金额为280余万元,在检察院阶段争取将罪名变为洗钱罪,最终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刘某某,某国有工程公司总经理,涉嫌贪污罪590余万元,受贿79万余元,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损失358万余元),在检察院阶段没有签署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在法院阶段争取到有期徒刑六年。

· 钟某受贿案,中国人民银行二级子公司处级领导,受贿金额1100多万元,在未退赃的情况下,最终量刑6年2个月。

· 张某串通投标案,当事人作为多次受到国务院和科技部奖励的一位科学家,在海内外享有一定的知名度。该案作为湖北省监察委重点督办的案件,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一审、二审和发回重审的三年拉锯战,最终获不起诉。

社会职务

· 东城区律协矛盾纠纷调处与惩戒委员会委员

· 蒙阴县驻京流动党员党委海淀区支部书记

代表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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