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职务侵占罪,最终不起诉

表面是资金问题,实质是行为性质、业务背景与主观目的的系统性争议。

职务侵占审查起诉不起诉证据不足

案情背景

当事人系某科技公司财务总监,被公司以职务侵占罪报案。起因是当事人在任职期间,将公司一笔款项转入其控制的账户。案件经侦查阶段后移送审查起诉,当事人家属在此阶段委托本所介入。

争议焦点

  1. 涉案款项的性质是公司财产还是当事人应得的报酬
  2. 当事人转移款项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
  3. 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
  4.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混乱是否影响案件定性

辩护策略与行动

  1. 全面阅卷,梳理涉案资金的来龙去脉
  2. 调取当事人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薪酬约定等证据
  3. 重建公司业务流程和财务往来关系
  4. 撰写详细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5. 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意见

办案结果

不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涉案款项的性质存在争议,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不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启示

职务侵占案件的核心往往不在于款项是否被转移,而在于转移行为的性质认定。当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权责不清时,更需要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来还原真实的业务关系。审查起诉阶段是争取不起诉的重要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