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北京研讼合律师事务所
答:监察机关调查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和基金份额等财产。由此可见,查询和冻结所针对的都是与金融机构沾边的财产。
查询可以在立案前的初步核实阶段采取,而冻结需要在立案后才可以采取。
监察机关在采取查询和冻结措施时,调查人员的人数不能少于两人,调查人员联系银行、金融机构或者邮政部门协助调查的时候,需要向这些机构出具《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或《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在收到通知书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查询,由于只是先简单了解财产状况,所以相关规定较为简单,只要求监察机关在《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上写清楚需要查询的内容。
冻结则不然,冻结属于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财产的直接限制,所以规定较为复杂和严格,具体如下:
一、冻结要求监察机关在《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上写清楚需要冻结的财产内容,包括冻结账户名称、冻结账号、冻结数额、冻结期限起止时间等信息,如果冻结数额尚无法确定,应当在通知书上注明“只收不付”。
二、冻结财产,应当为被调查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三、关于冻结的期限,每次冻结不能超过六个月,如果到期后仍需继续冻结,可以在到期前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冻结财产后,应当通知权利人或者是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上述人员在收到通知后,需在《冻结财产告知书》上签字。如果涉及冻结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告知有权申请出售,如果权利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出售申请,在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利益,不影响案件正常调查的情况下,经审批,可在案件办结前由相关机构依法出售或者变现。如果被冻结的财产属于汇票、本票、支票,并且即将到期,经审批,也可以在案件办结前由相关机构依法出售或者变现,但需要注意,出售或者变现后,相应的价款会被继续冻结在相应的银行账户,如果没有对应的银行账户,应当存入监察机关指定的专用账户保管,即监察机关会对这些财产继续进行限制。
五、冻结财产后,监察机关还应及时核查被冻结财产与案件的关联性,若查明与案件无关,应在查明后三日内将《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送交执行,并将解除情况告知权利人或者其代理人。
六、若监察机关在冻结的过程当中存在不当行为,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利害关系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起申诉。不当行为主要包括:(1)冻结与案件无关或者明显超出涉案范围的财物;(2)应当解除冻结措施而不解除;(3)贪污、挪用、私分、调换或者违反规定使用被冻结的财物。申诉人提出申诉后,受理的监察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若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查,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如果确实存在不当情况,需及时予以纠正。
参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六条、第六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